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6-2019年度泉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工信装备〔2020〕17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2019年度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新能源汽车在公安交警车辆管理部门完成注册上牌,并获得中央补助后,申报单位通过鲤城区工信局、财政局向市工信局、财政局提出地方补助申请。申报单位应将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形成完整书面上报材料(一式四份,所提供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光盘(一份)。书面申报截至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
(二)申报单位从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http://gxj.quanzhou.gov.cn/),点击“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图标,进入惠企项目申报系统,再点击右边“项目申报入口”进入用户登陆页面进行注册、填报、提交,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
二、申报材料
申报所需材料和流程,申报单位可详阅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莆田出租车发票
http://gxj.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通知文件,并下载相关附件。
联系人:小吴; 联系方式:22355390。
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鲤城区财政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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