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莆田文甲码头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的复函》的文件精神,文甲码头停车场拟于2020年11月15日起正式实施运营及收费管理。现将服务收费标准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莆田文甲码头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二、文甲码头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电子收费系统自动计时收费,机动车停放计费时间是指车辆停放超过免费临时停放时间30分钟之后起算的停放时间,免费临时停放时间30分钟(含)不算入计费时间。
三、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执行公务的消防、救护抢险救灾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环卫、邮递、殡葬车辆以及车主出示残疾人证并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四、对依法登记的新能源汽车(除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营运车福州出租车发票辆外)实施停车服务收费优惠。
按时计费:24小时内首次停车免收2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2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标准收取。24小时内多次进出的车辆,仅首次停车享受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车辆,仅享受一次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
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6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
扫码
报料
▌来源:闽中网转自
▌ 客服微信:hxdbpt
▌法律顾问: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 陈少东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原作者立场,转载此文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不作任何投资建议或应用。若有内容、来源标注错误或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或删除,谢谢。
分享↓ 看完一键三连哦 ↓赞 ↓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