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上海人,于今年8.18日前往厦门是旅游观光,在没有来厦门之前,本人在互联网查询了一系列有关于来厦门的注意事项。根据来过厦门的人,对于厦门市民的素质大多予以好评,所以,本人放下一点点警惕心。
我于18日上午9:40左右达到机场,机场出头的出租车等候区有许多出租车排队等待旅客乘坐,一眼看去全是蓝白相间的海峡出租车,于是上了一辆车牌为“D*T2104”的出租车,上车之后,我告诉司机我要去中山路,新华路口的金后酒店,司机告诉我去那里有2条线路,一条是往市中心开,另一条是相对前者较远的路程,司机询问我要走哪条,由于考虑到不想耽搁白天旅游的时间,于是我问司机哪条线路比较快,司机回答我远的那条,因为近的那条往市中心会堵车,而远的线路没有红绿灯,但是司机始终没有告诉我具体往哪条路上走,我问,那远的那条线路费用和近的相差多少钱,司机答11.12左右,我与朋友商量后决定走远的那条,毕竟只差11.12元,时间对于我们而言更重要。
刚开出2.3分钟,司机给了我一张卡片上面写着“行车线路确认记录卡”,卡上包含文字:起点,经过,终点,车号,乘客签字,本人(乘客)同意以上行驶路线。司机和我说,要走那条线路,你要签下这个卡片,我想贵11.12元稍微远点就远点吧,走远线路要求签署线路也是正常的,毕竟司机也要保护自己利益。于是,一路上我和朋友把开过的路牌和标志性建筑记录在卡片上,最后到达目的地时我签了名后并告知司机,如果你开的线路有什么问题我会投诉你,司机说,怎么会有问题。最后支付人民币84元整。
当我们入住房间后,出酒店准备开始一天行程之前,朋友询问了下酒店前台小姐,从机场到酒店打车一般花费多少,前台小姐给我们的答复是三,四十左右。这个答案无疑给了我们当头一棒,整整翻了个倍,这个还是司机所说贵十一,二块钱吗?!于是我们决定晚上回酒店投诉该出租车公司。
可以说这个事情影响了我们旅游观光的心情。
晚上回到宾馆,我用手机拨打该公司的投诉电话,并把我们遇到的情况详细告诉了接线小姐,接线小姐承诺公司会调查此事并给予答复,当时是晚上将近12点。第二天早上在我们赴长泰漂流的路上,9:02左右接到电话为05925773888称该公司负责人的先生的电话,他问我是否年满18周岁,回答是,问我是否签署了该卡片,回答是,于是此人大致这样说:由于你签署了卡片,等于同意了司机走该路线,龙岩出租车票所以投诉不成功。我回答:本人第一次来厦门,对你们出租车规定不了解,我是在司机承诺我贵十一,二块钱的情况下签署改卡片的。负责人说:在我们了解情况中,司机说是我指定他走该线路的。当我听到此翻话后,真的当场差点没有晕厥。当时被他这么一说我也牙口无言,我发自内心的说了句:你们怎么能这样。此负责人听了我的话后说:什么叫我们怎么能这样,谁让你签了这个卡片,现在............。说了一推推脱理由的话,并且把责任全部推在我身上,当时该人的态度就是完全在帮该司机说话并没有站在中间人态度,说完后我话还没回答就立即挂了我的电话。这个态度更是让我非常气愤。本来我只是对该司机的行为表示愤慨,自那电话后我深深的为该租车公司感到羞耻!
在等长途汽车的间隙,我和朋友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来到湖滨南路汽车站附近,位于中山公园附近的派出所咨询民警,不是为了这40元,说实话,打长途电话也不便宜,打车去派出所也不便宜,顶着大太阳跑来跑去更是费神,为什么???!!!!就是以为该出租车司机的行为以及该公司自称负责人的行为!当我将此事完整叙述给值班民警听的时候,该民警表示曾经也接到过此类事情的报案,但是由于这个是经济纠纷他们不能接,但是警察同志很好给了我个电话5615610让我打这个电话投诉,于是在当天晚上我拨打这个电话投诉,再一次完整叙述了这个情况。接线小姐也承诺会调查给予我答复。
第三天,当我们结束旅程准备回上海了,也对这个事情不报任何希望的时候,在机场接到5615610的电话,负泉州的士票责人告诉我也是类似于由于我们签署了该卡片无法投诉之类的话,但是该先生说:在调查中,该司机告诉他们,他是在告诉我们贵30.40元并且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开这条线路的。我告诉那位先生,这个司机前后2天告诉他们公司负责人和告诉您的话都是相互矛盾的,但是你们厦门的投诉电话都没有录音导致我也没办法证实。界于该负责人的态度以及马上要上飞机,并且我心也冷了,这个事情我也没多说。就这样在这个很不快乐的事情之下,结束了厦门之旅。
在这里我首先要表扬下厦门公交车司机的素质,我们乘坐的每辆公交车不到站台都不会开门放客,哪怕只差5米,这样负责的行为让我深深产生敬意,以及厦门和鼓浪屿的市民,只要我们问路都会很热情的告诉我们,尤其是鼓浪屿岛上的市民,非常感谢他们对于我们的帮助。
但是相比这些人,厦门海峡出租车的司机以及该公司负责人,为什么会如此素质低下?并且对于该卡片设计以及审批的人员,我表示深深的疑问,这样的卡片怎么能设计出来并且通过审批?
这张卡片的正面是我上述所说的文字,背面是该出租车公司的广告,没有注意事项,没有相关条文,在2位调查人员的叙述中都表示此卡片的出世是为了保障司机的利益,那么又有什么来保障乘客的利益,相信任何此类事物的诞生都是在公平,保障双方利益的条件下产生的,那么通过我这个事情,请问这张卡片保护了我什么?当然,司机利益受损的情况有,肯定有,否则这个卡片也不会产生,那么当这个卡片被司机用来坑害乘客的时候,这个卡片还是原来的意义吗?发生我这样的事情,双方的供词都不可信的情况下,司机有了他所谓的证据,那么乘客呢?这样一张不完善的卡片,简直就是变相欺诈。假设这张卡片上完善了,此线路比常规线路约多走多少公里,可能要支付较正常线路多多少钱,是不是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如果厦门的投诉电话都有录音系统,那么司机前后相驳的回答是不是就能保护我的利益了?
一个城市的形象是听过各个方面来维护的,可能只有一点瑕疵就能使人们对该城市原本美好的印象完全打碎。大家千万别做厦门海峡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