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PTHS2019066C
2、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龙岩的士发票
数量 |
详细要求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莆田出租车管理系统与莆田市统一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数据接口平台项目 |
1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4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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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签订合同。 2.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待采购单位通知起3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付款方式: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正常,经市交通运输局验收合格,市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100%。 |
备注:本次询价采购设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3、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4、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5)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函。
5、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5.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
5.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账或电汇至我司指定账户,再将转账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5.3询价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邮购费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文件售后不退。
6、时间安排、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 8 月 22 日至2019年 8 月 29 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2019年 8 月 30 日上午09:00 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3)报价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大院6号楼莆田市交通运输局2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
8、指定帐户:
(1)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 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2)标书工本费、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帐号— 1005 5753 8980 0100 01。
9、本批采购确定成交人的办法:
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按服务要求高低及售后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
10、意向报价人对本次询价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11、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上发布本项目的询价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意向报价人及时关注,意向报价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意向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2、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1)采购人: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式:13599485905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联系人:小金
电话/传真:0594-2211398、18950769235
电子邮箱:pths2015@sina.com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 8 月 22 日 2019年 8 月 22 日